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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装电视该不该进入市场

相信各位搞维修的同行也都经营着电视组装,翻新的项目。最近在电视上看到有关组装电视的黑工厂被查处,还报道了很多关于翻新,组装电视的负面消息,甚至说这是违法行为,看到这里心里还真有点毛。难道真是违法么,我们组装电视也算是废物利用,节约能源,再说了装电视就用一个旧的显像管,其他都是新的,又没有什么安全隐患,而切我们卖出去的电视价格便宜一样给他保修,有人愿买我们就卖这能叫违法么???不知同行没怎么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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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为新的也是再生的,也是旧的,不过像我们,背地里糊口饭食管它的,只要不要出大乱子就是了,还有番新机的确拢乱市场,像冲红灯,给捉住了就认了.
翻新机必需告知用户,不能以次充好,顾客愿意买,我认为不算违法。
翻新机用的是旧管,辐射较新的大,因此从健康方面来说是有隐患的。翻新机的管质量参差不齐,致使有的机子“短命”。
你是我心内的一首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

2005年第134号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企业从废旧电视机上拆解显像管玻壳翻新加工(一般经过清洗、涂抹荧光粉、加装电子枪、抽真空、打防爆带等工序)生产的“再生显像管”,用于组装电视机销售。检测结果证明,再生显像管安全和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和要求,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整顿、规范电视机及显像管生产销售行为,禁止使用废旧显像管玻壳翻新加工“再生显像管”,并禁止用于生产电视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收集(包括收售),贮存、处置废旧显像管(阴极射线管)的经营活动。

    凡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的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方可开业。

    废旧显像管(阴极射线管)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显像管(阴极射线管),属于危险废物。

    二、禁止使用废旧玻壳翻新加工再生显像管并组装电视机进行销售的行为;禁止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旧玻壳、旧显像管、再生显像管、旧电视机(具体商品编码见附表)。

    此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海关备案的上述商品加工贸易业务,允许按现行规定在批准有效期内执行完毕,到期后不予延期,未能按规定加工复出口的,按加工贸易内销规定办理手册核销手续。

    三、国家鼓励资源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再生利用;鼓励显像管玻壳制造企业回收利用国内废旧显像管形成的废玻璃。回收利用废旧显像管必须先将其屏、锥进行安全分离。

    四、本公告也适用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其他区域。

    五、对违反本公告的行为,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自2005年11月1日起执行。
老土匪
独家报道:旧显像管翻新电视不属禁售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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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网 2005-11-17 16:45:32




旧货业人士紧急澄清国家政策


新快报记者 陈学东


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商务部等八部委上月发布联合公告让广州黄石旧货交易市场的总经理曾建生很是“烦恼”,他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一再强调,八部委明令禁止的是使用废旧玻壳翻新加工“再生显像管”组装的电视机进行销售,而并未禁止旧显像管翻新电视的交易。“现在不少报道把二者混为一谈,并质疑目前市场上为何还有翻新旧电视在卖,这完全是一种误解。”曾建生说。


旧显像管翻新电视仍可销售

记者仔细查阅了这份自2005年11月1日起执行的第134号八部委公告,该公告的焦点内容一是禁止利用废旧显像管玻壳加工再生显像管,以及使用再生显像管组装电视机;二是禁止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旧玻壳、旧显像管、旧电视机、再生显像管。

曾建生告诉记者,该公告中禁止的其实是废弃的玻壳加工的再生显像管。对于经营国内回收的旧电视机,在旧电视机中拆解回收质量尚好的显像管作修理时置换毁损的旧电视机显像管,使用质量尚好的显像管来翻新电视应视为合法的旧货经营活动,执法部门应严格区分其中的差别。

与此同时,中国旧货业协会也呼吁从事旧电视机的回收、修理、经营的从业人员、个体经营户应该坚决遵守八部委的规定,不再从事将废弃显像管玻壳加工再生显像管的经营活动,这项经营从11月1日起就是违法经营了,但是从事旧电视机的国内回收、拆解加工、翻新包装,回收旧电视机中质量尚好的显像管再次使用是正常合法的旧货经营活动,不受该公告的影响而正常地继续经营。

翻新电视强制贴“旧货标识”

曾建生进一步介绍说,翻新电视与普通的二手电视的最大区别是没有品牌LOGO,它是由旧显像管(非再生)加上翻新的线路板以及机壳等主要部件组装而成的,属于旧货,按照国家规定要粘贴旧货标识。因此,从外表看上去,有崭新的外壳。

记者随后走访了广州大沙头和将军东两个旧货市场,看到不少店铺中有翻新电视销售,但并未贴上旧货标识。在其中一家档口,记者看到,售价只要三四百元的新外壳小尺寸彩电比比皆是,这些彩电外壳上多是只有Digitalcontral的英文标识,没有彩电品牌名,也没有粘贴旧货标识。档口老板介绍说,内部部件来源于南方某知名彩电厂家,彩电是“全新组装”的,不是旧货。记者随后联系该知名彩电厂家市场部,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没有任何部件流入二手市场以供组装。

曾建生在电话中明确告诉记者,这些电视肯定是旧货,之所以没有旧货标识很可能是这些翻新电视来自非正规的旧货交易市场。因为按照国家规定,翻新电视都必须强制粘贴旧货标识,而只有正规的旧货交易市场才有资格使用这些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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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土匪
呵呵,这的问题看怎么说,自己装的电视是达不到安全系数要求的,质量也层出不穷.但是万一出一个安全事故,你能负得起责任吗?现在国家也出了个关于电视安全期的文件,不知道同行们知道不,现在的电视安全期为7年,7年内电视出质量安全事故,生产厂家是要负责任的.这也不是说7年电视就报废,只是过了7年的电视出了任何安全事故是与厂家无关的;用户也可以继续使用!虽然这样的情况很少,但是万一遇到了就麻烦呢,正规厂家的产品都是经过机器检测的,如"X射线   机板与象管的匹配度",一般自己装的机器是达不到这样的条件的!!!不知道大家是什么意见.
没有缴税,赌博只要缴税那是博彩
我支持旧显像管组装翻新机,废物利用何乐而不为哪,没理由去禁止。
旧机翻新进入市场对打工一簇是件好事,从一部贵重的电视,隆到现在的二百元一部,对于修理也都不算一件坏事,组装机的质量虽然不是很好,但胜在配件易找,不像原装机找零件那样头疼,我最不喜欢原装机的零件不外卖,像垄断市场般。所以没有好不好,再说现在的国产电视的那一种品牌也好不了那里去。这是我的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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