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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有同感,你想做好事偏偏没好报,
警察没有证据不应冻结个人账户,可找他赔偿。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大家都要小心啦!谢谢楼主分享。。。。。
禾多云力 发表于 2009-11-3 19:52
侦察期间证据保全,正常手段。
一个女人,你去4、5次还免费,有没有占人家便宜啊?哈哈
这个女人这么多钱,以后系统坏了就叫她买过电脑,别重装了
这个女人经常看三级片,所以经常中毒。
那个SB是条疯狗哇,乱咬人嘛。好歹现在是法制社会,讲究证据,不然你可倒大霉咯。
好人难做啊
怕怕
我也是经常抬挨去帮别人装系统
看了你的事,以后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还是不做为妙。
吃力不讨好,记住这次教训。
顶顶顶9,说的对,教训,该大家吸取
要近君子远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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